离岸公司的构架优势
现在的公司进行筹股,一般来说,都是红筹股的形式,而在海外也是先注册一个公司,现在这样的离岸注册地很多,有我们很是向往的注册香港公司,还有那 令人神秘的百慕大公司注册地,当然不要忘记了另一个天堂-维尔京群岛,这些都是注册地比较多的地方,也是令人喜欢的,如陈水扁注册bvi公司就是一个很好 的例子,在其它人都不了解的情况下,他却对离离公司很是熟悉,于是才会有自己的优势。而进行注册离岸公司是想把国内的主体变成外资,之后,可以在国外进行 发行申请,进行收购资金。
一般来说,如你的公司认为流通是关键,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则红筹股是很多的选择,如其公司主要用作筹资,改造公司的结构,则很多人都会选择H股。假设甲先生与乙先生共同投资拥有一家公司A,其中甲占注册资本比乙,现甲乙希望在香港红筹创业板上市,基本方案可设计如下:
1) 甲乙按照在内地公司的出资比例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BVI公司B。按照香港合并法会计,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在合并前后不可有任何的股权变动。因此只要收购方 即BVI公司B和被收购方内地公司A拥有完全一样比例的股东,在收购后,内地公司的所有运作基本上完全转移到BVI公司注册中。在这种情况下,内地公司过去 2年的业绩、资产及负债,可包括在BVI公司的合并报表中。
2)BVI公司B与甲乙进行股权转让,收购他们拥有的内地公司A的股权,则内地公司A变为BVI公司B的全资子公司
3)BVI公司B在开曼群岛或百慕大群岛注册成立一家离岸公司作为日后在香港挂牌上市的公司,即上市公司C。
4)BVI公司B将其拥有的内地公司A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C
这个完全的外资公司就成立了, 我们就可以用离岸公司如开曼或百慕大公司的名义来上市了,如想更稳定,可以有一个缓冲,可以在上市公司与内地公司之间再多设立一家公司,这种是最好的方 式,一个方面可以起到保护离岸公司的作用,同时对公司的经营范围或股东的变更不会涉及到上市公司,使从事不同业务的公司间彼此独立,不会彼此牵累。
而进行离岸公司的优势也是很多的,其红筹主板:主要以国有背景的企业为主,但其中也有一些民营企业。红筹创业板:众多内地民营企业在香港上市方式主 要以红筹上市为主,更多的企业是以红筹创业板形式。同时由于比H股更有优势,也是很多的选择,在香港就很轻松想比于H股,上市费用也更低;另外,上市后再 次集资的能力也更强------企业上市半年后,便可发行新股再集资;更为重要的是原有股东套现比H股要容易得多,所以不同的的结构也会带给你不同的优 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