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February 25, 2009 | tags 注册资本   |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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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再注册资本上做了最大的改变,广州市工商局先是出台了把原先设立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需要10万元,现在只需3万元;允许10年以上 的老字号可以冠上“广州”两字;而别一个则是公司注册可“零首付,这些优惠不知是不是有点动心了。在沸沸扬扬中的一元注册公司受到了人们很大的质疑,由于其注册资本的问题,人们就是会把它当作皮包公司,现在将注册最低限额降至3万,这是不是也为了打消这个质疑呢。

当然下调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名称核准限制、放宽经营场地限制、扶持企业进入新兴行业对于想从事于企业、公司的人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了,这些出资人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同时资本的也会充裕点,其中最有亮点之一的就是允许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作价出资的金额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额的70%。这个可与以前公司注册法中占到资本的比例有了很大的提高,还有一个就是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可低至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要是在以前,注册资本从公司设立之日起就必须缴足。这也是一种危机下的选择,更好的来给们一个轻松的环境吧,扶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走出去”。

还有一点也是值得来说的,就是取消企业名称登记限制,这个就是充分来仿效了香港那边注册香港公司名称选择自由这一条款了,其规定是只要不重名,不涉及政治和意识形态,不对他人构成不正当竞争,符合名称登记规范的,一律核准,这样一来就有更大的自由空间了,但在经营范围上还不能与香港那过的相比,其限制也比较多。由于境外公司的诸多优势,让公司、企业都很是向往,在国内的大企业很多都是采用这种方式,同时放宽对“住改商”经营场地限制,这也让大量过去的无照经营户也可以经营,可办执照。现在广州也在逐步的向香港学习,这不失了一个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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